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西藏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党始终坚持和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切实尊重和维护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了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并针对西藏社会不同阶段的实际,采取了一以贯之而又有不同侧重点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开展了系统繁复的宗教工作实践,为实现西藏社会各阶段发展目标,创造了不断发展的、稳定、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取得了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伟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