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的法国,正义之床与加冕礼、葬礼、入城仪式被视为四大重要的王家仪式。“正义之床”起源于14世纪,后被用于象征法国国王通过御临法院的形式来维护司法和公正的权力。1563年正义之床仪式反映了王室与巴黎高等法院在和平法令的注册等问题上长期存在的争论和矛盾。尤其围绕立法权问题,国王的掌玺大臣提出司法与立法职能相分离的观念,明确立法权为国王独有的特权,以此限制高等法院对王国立法和政治事务的干预。正义之床仪式实则充当的是国王强行立法的工具,在17、18世纪日益成为彰显君主权威的政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