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商法本体论和商法一般法。商法总论课程应当结合商法总论的教学内容,以培养学生初步树立商法理念,正确运用商法思维为教学目标来进行教学设计。商法理念包括自治理念、营利理念和安全理念,商法思维包括宽容创新思维、重视成本收益思维、尊重商人经营自由思维、防范风险思维、国际化思维。在商法总论的教学过程中,应当进行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主动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