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规发[202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好我区高质量发展、能源保供、能耗"双控"、生态安全,有效增加能源供给,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满足企业和居民用能需求,实现保煤炭电力供应、保企业稳定生产、保群众温暖过冬、保生产运行安全、保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