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及部分简易程序适用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同时也面临着向纵深发展的问题。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存在被害人制约、适用条件限制以及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双重压力等方面的障碍;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存在的控辩协商机制缺乏、从宽处理方式不足以及辩护律师未能全覆盖等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需要从从宽处理的明确化、控辩协商的全程化以及辩护律师的全覆盖等方面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