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息网络犯罪数量大幅度上升,案件所涉证据通常呈现海量化的特点。为解决海量证据所带来的侦查与办案困扰,有必要适用抽样取证规则以探索案件的总体情况与规律。但实践中海量证据的抽样取证规则尚未落地,在适用条件、方法、程序、对结果的异议处理等方面尚未规范化,易出现影响抽样取证证据的证明效力等问题,故亟须建构起更加完备的抽样取证规则,以解决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海量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