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办规〔202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1年2月8日天津市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