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算偏离度是影响现代预算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通常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体现财政预算约束程度。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强调官员基于财政分权赋予的收支自由裁量权,会倾向于在预算收支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突破界限、扩大规模。2015年新《预算法》的实施通过约束政府预算收支中不当行使的自由裁量行为,使预算编制更科学、预算执行更规范,为降低预算偏离度提供了法制保障。文章基于2010—2019年中国100个地级市政府的财政预算数据,通过构建调节效应模型,利用稳健的两步系统GMM方法,考察了新《预算法》的实施对财政分权预算偏离效应的制约作用,研究发现:财政支出分权程度提高会导致预算支出偏离度增大,但新《预算法》的施行能够制约财政支出分权对预算支出的偏离效应。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地方政府间竞争的影响,财政收入分权的预算偏离效应不明显,新《预算法》的实施对该偏离效应的制约作用也不显著。因此,在推进预算制度建立健全的过程中,不仅要完善财政分权改革,更要逐步强化财政预算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