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平台信用评分构建了与传统市场信任机制完全不同的全新信任机制,由数字平台创设并实施,经由平台用户参与和使用而不断拓展。描述数字平台信用评分处于平台“秘密自治”中:其表象为生成、使用与救济各环节皆处于“秘密自治”,其本质为私利性与公共性的利益冲突和自治秩序与法定秩序的秩序冲撞。揭示数字平台信用评分“秘密自治”的隐忧:评分标准不公开易导致信用焦虑、评分活动不受监督易诱发信用操控、评分结果无法验证可引发网络信任机制失灵。指出数字平台信用评分面临着平台自治失效、私权规制低效、公权监管缺位的规制困境。提出可通过在规制路径、规制模式、规制工具以及责任形式等四个方面进行创新,以构建秩序为规制路径,采用参与者协同共治规制模式,运用信息工具,适配资格减免责任作为规制方案,以期消除“秘密自治”乱象,健全评分制度,规范评分活动,保障数字平台信用评分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