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5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进卫生行业高级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将县及县以下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设区市,改全省集中评审为省、市两级评审。实施省市和县以下两种评审标准,论文和科研不再作为县以下卫生人才评审的前置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