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行政复议与信访的有效衔接,是新时期构建高效、便民、一体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必然要求。目前,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渠道不够畅通,尚未形成合力,其深层次原因在于两者的制度性差异,这具体表现为逻辑起点、运作机制、法律地位等的不同。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这种制度性差异导致的衔接难点为:人治与法治的不相协调,对信访的路径依赖难以克服,两者的功能重叠,信访的程序缺陷影响衔接效果等。行政复议与信访机制衔接的实现路径是:重塑信访功能与规范信访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运行程序,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