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民函〔2021〕167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广东省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