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回顾财政治理70年,一条主线就是尊重现代财政的法治属性,不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坚持依法治财,以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实现以财行政和以财限政的统一,使财力配置符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这是应该倍加珍惜的宝贵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财政治理也需要严守法治底线,严格实施各项财税法律制度,进一步发现仍然存在的财政法治方面的"盲点",堵塞各种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