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城管委[2018]1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效率,规范和简化我市违法建设的查处程序,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8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以及省、市违法建筑处置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城管委和市

  • 单位
    杭州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