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司法类的大数据诞生以后,我们社会的治理以及司法类的学术科研探究就有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截至目前,我们国家司法类的大数据在应用方法上过于落后,不能充分展现出司法大数据的应用价值,因此,如果要改变司法大数据的应用思维并进一步提升其应用范围,就一定将改善司法大数据的应用方式放在首要的地位。本文结合笔者多年以来的工作经验与人生阅历,以思维转型为切入点,探讨司法大数据的应用现状与面临的挑战,给出有关的应用改进策略与方式,以期推动我国司法大数据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