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侵权死亡损害赔偿制度表现出立法规定含糊、司法解释主导的特征。死亡赔偿金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几经变化,主要体现为对其性质以及计算方式的修正。目前,死亡赔偿制度存在法律依据相互抵牾,赔偿项目有所重复,司法适用并不统一,计算标准明显不公,分配规则尚付阙如等问题。在民法典编撰之际,笔者建议:设立独立条款规范死亡赔偿制度;根据"继承丧失说"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采取混合标准;明确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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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洛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