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已经2023年2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局长罗文2023年3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