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中,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关乎政府与人民、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须接受宪法的指导和制约。我国宪法中除直接涉及财税的条款外,还有大量有关国家任务、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它们对财税立法、行政与司法都会产生规范效力。可见,财税法学与宪法学联系紧密,二者之间并非平行对立,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由此催生了财政宪法学这个新领域。随着预算管控的精细化、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国地税机构合并,以及地方债问题的日益严峻,财税问题不断引发全社会关注,其立场已经不再局限于一地一事,而是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对宪法学和财税法学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宪法学需要研究财税运行的逻辑,财税法学则需要研究依宪治国的规律,二者共同思考如何将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则运用于财税领域。基于上述考虑,本刊约请财税法学与宪法学领域的四位专家,分别是宪法学者郑州大学法学院苗连营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和财税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教授,在熊伟教授的主持下,就宪法学与财税法学的关系、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政府预算的法律规制、地方债的法律问题以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五个方面,通过现场访谈的形式各自发表观点,希望对读者理解中国财政宪法的实践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