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9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内国土资字[2017]441号),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先建后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大力推动土地向种植大户、合作社有序流转,实现了土地经营模式的“五统一”,最大限度发挥了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规模优势,确保了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长效惠民。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的实践,证明“先建后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