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当下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关系和谐度的相关研究所制定出的评价体系来看,通常情况下都是依照劳动者方面的权力体系作为构建的基础,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劳动关系之中不只是体现出劳动者这一方面的权利,而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进行的相互合作、相互冲突以及相应的权力关系,其中包括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以及社会关系。正因如此,笔者在研究中认为,在劳动关系之间和谐程度的评价指标当中还应该加入企业的实际生存率、企业内部股东的整体利润情况、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收益状况和劳动者自身的相对收入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只有将涉及的因素全部加进评价指标之中,才能够更加进一步地全方位将劳动关系之间的和谐程度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