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回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优势,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13项重点任务,可以说开辟了"中国之治"新境界、绘就了"中国之治"新蓝图。律师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中国之治"进一步推进过程中,应当深切体会到更多的责任与担当,笔者结合个人的学习认识,谈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