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变化首先表现在技术进步上,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作为继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后的新经济形态,其产生与发展必然符合这一理论逻辑。基于这一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逻辑,从数字生产(环节)关系、数字交换关系、数字分配关系、数字消费关系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路径展开分析更符合马克思的理论逻辑。数字生产力与数字生产关系的不协调发展是当前制约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源,数字生产(环节)关系、数字交换关系、数字分配关系和数字消费关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构成了制约我国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破除制约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瓶颈:加速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数字分配更为公平,缩小我国数字鸿沟;破除数字交换的数据孤岛与数据烟囱现象;拓展居民数字消费空间,引导正确数字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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