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字也误人

作者:王瑞来
来源:中国典籍与文化, 2023, (02): 157-159.
DOI:10.16093/j.cnki.ccc.2023.02.011

摘要

<正>文字的实用性使然,自古以来,汉字在漫长的书写过程中,无论形、音、义,都往往会产生一些变化。除了正字,即今天所说的繁体字之外,通假字、异体字也被大量使用。特别是汉字在民间,出于书写方便,还产生了大量的俗字。这些俗字的多数,都成为了今天通行的简化字,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然而,在简化字推广以前,繁体字是正规书写,印刷的书籍都是采用繁体正字。不过,由于生活中大量使用俗字,这些俗字也在书写过程中侵入本当正规书写的繁体字文本之中。这种俗字入侵,也不限于抄录文本,还进入印刷文本内。在古籍中,除了字书以外,一般书籍俗字也时而寓目。如清人陆心源所纂《宋史翼》卷一〇《冯时行传》记载黎州“其应於互市物货,仍不许见任官收买”,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绍兴三十年十一月乙未条则记作“其应干互市物货,仍不许见任官收买”。据此可知,当作“应干”。应干为一切相关之意。清人对宋人所用此语不大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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