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正统、景泰两朝交替之际与景泰朝初期,明代大功封爵制度受到战争局势的影响而出现调整,这主要表现在对杨洪、石亨北京保卫战前的战时封爵,大同、宣府守将不再以斩获数量为主要标准的大功封爵,以及功臣封号、勋阶、铁券等待遇的暂缓颁授。这些封爵制度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土木之变”后明廷成功抵抗瓦剌进犯,重新稳定政治局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探析这一时期计功标准、待遇颁授等封爵制度的调整,还可澄清史籍中有关石亨、杨洪等人记载的某些舛误。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