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作为劳动给付的特殊形态,关联工时和休息,关乎劳资双方利益得失。实践中对于"值班"的认定标准与调整方式等认知较为混乱,也缺乏共识性的理论和规范遵循,应对这一问题给予关注、探究和建构。"值班"具有双重内涵,其判定标准与劳动者职业特征及类型相关并受工时制度含摄。劳动给付与报酬给付作为"值班"的核心内容,应遵循劳动自由原则并设置"值班"时间上限,明确"值班"报酬给付的强制性并合理确定其数额,以保障劳动者休息权,从而实现劳资社三方利益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