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浒传》(1998年版)和《新水浒传》(2011年版)的编导在处理武松杀嫂情节时,均将原著里潘金莲招供改成了王婆招供,并用含蓄暗示的方式替代了原著潘氏被杀的残忍场面。通过对这些改动分析即可管窥到,编导以同情的态度代替了原著对潘氏的仇视。其实,早在欧阳予倩的话剧《潘金莲》和魏明伦的川剧《潘金莲》二部作品里,都已经通过对武松杀嫂情节的大胆改编,突出强调潘金莲是一个被害者、反抗者,对其翻案,并在当时获得成功。据此并综合相关材料分析表明,影视的编导对原著的改编,必然带着自己所在时代文化特色对其赋予新的意义,而这种对原著的突破和创新,既具有可行性,也具有必要性,而所谓"忠实型改编"并不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