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生成新闻基于大数据和算法,其新闻来源是提供系统支持和信息来源的数据集。基于大数据的选取和分析,在人类已有知识产物上的重组。极容易侵犯知识产权与著作权。由于人工智能无法做到推理和思考,在自然语言理解方面也有局限,这就意味着在选取数据时,人工智能并不能有效的辨识一些可能侵权的敏感信息。本文对于人工智能生成新闻行为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进行讨论、进行责任划分、提出建议和思考。

  • 单位
    成都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