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直播电商应运而生,网红、明星、政客等纷纷进入直播带货领域,网络直播带货已成为各大网络平台的重要营销渠道,且呈现出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但在现实中,直播"翻车"事件时有发生,如卖假货、刷单、无售后、虚假折扣等,而追责处理却并不常有,原因就在于直播电商行业的特殊性。为解决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促进此项新兴产业良好、持续的发展,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厘清直播带货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对相关主体进行必要的规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