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8]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 018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如下:一、综合目标(一)预期性指标1.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0%。服务业税收增幅不低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