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3年7月,社会上出现了这样一些人:他们犯罪被判了刑,却不用进监狱,只需在社会中接受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这种"高墙外的改造"就是社区矫正。我有幸在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之初就参与其中,成为了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亲历者、实践者。如今,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近二十年,一本本工作日记记录了我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互陪伴、共同成长,在此撷取几段与读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