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阿特伍德在其生态三部曲《羚羊与秧鸡》《洪水之年》和《疯癫亚当》中,揭露了基因编辑技术所有方在资本增值逻辑控制下可能会违背伦理规则,逃避伦理监督,从而带来伦理和社会风险。从基因编辑利用后果来看,主要风险包括基因编辑技术被用于犯罪和反社会的破坏性活动。从基因编辑技术操作过程来看,基因编辑技术可能损害生物肉体完整性、精神完整性和物种完整性。从基因编辑实施者角度看,可能的风险包括拥有基因编辑技术的机构可能为了资本获利而逃避舆论和法律监督,不遵守基本的透明原则而损害大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