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帝四经》的作者建构世界观时,继承了《老子》以“道”为万物之本源的传统。虽然《黄帝四经》和《老子》都把“道”作为规律的神圣依据,但二者在“道体”内涵的理解上略有出入。相较于《老子》,《黄帝四经》对道体形象的描述趋于细腻,利于读者理解和运用。《黄帝四经》一方面承自《老子》的自然之天,另一方面袭于传统,把“天”的内涵分为“空间居所的描述”“天道运行的律则”“人格意义的存在”三种。通过天地的并称,作为形下世界的“空间描述”是可以肯定的存在;从《黄帝四经》“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强烈企图,可以了解天的“天道”意义不但存在,还是最重要的意义;至于“人格意义的存在”,或许受到商周天论影响,并未脱离人格天的理解,不过其中联系较为薄弱,这种联系仅仅通过“孕生”和“赏罚”两种手段来证明。在天论的纷杂意义之下,可以看出黄老学相对于老学,更像是道家尝试与现实融合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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