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我国中东部雾霾笼罩的恶劣天气表明,众多城镇的环境污染已到了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步。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要扭转发展过程中环境恶化的势头,必须对生态环境用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刚性保护。为此要在基础法律中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充实生态建设相关法律的内容,协调现有城镇生态建设相关法律中的条款规定,加快立法建构促进城镇生态建设的法律体系,加强对生态保护执法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