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一般把非政府组织称为民间组织,具体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大类。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性团结”、增强社会凝聚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承接无偿或低偿服务、促进公共服务专业化,塑造公益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独特作用。由于目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存在着“培育和发展不够”、“准政府组织”、“营利化倾向”、“管理缺位”等诸多问题,产生的原因也十分复杂,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看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管理,为非政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推动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与管理创新,重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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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