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用人单位内部规定,必须工作满3天以上(含3天)才能支付工资,劳动者在入职时也签署了该规定。某劳动者在试用期后仅仅工作了2天就离职了,用人单位以该规定为由,没有结算工资。现劳动者提出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否支持?该规定是否有效?江苏读者苏女士苏女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劳动关系中,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主要的权利,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最主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