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旦发生与承包商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通常将事故的管理原因或间接原因界定为发包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需要注意的是,管理是一种与人或企业决策密不可分的主观行为,凡是主观必然存在失误或错误的可能,且对问题定性的判定依据多是法律法规或企业制度中的合规要求,同样存在合规要求是否客观、科学和公平公正的问题。当面对分包是大势所趋、常态化时,必须对承包商安全如何管理给出明确的做法或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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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