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领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各级政府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因此,选择具有引领、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显得十分重要。本文认为,“自生能力”是龙头企业发挥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在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中需要着重考察。建议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中把龙头企业“自生能力”明确列入认定考察的重要方面和运行监测的考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