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9]24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厦门第二东通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厦府[2019]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0.0469公顷。核定将厦门市翔安区境内农用地22.0602公顷(其中耕地17.50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翔安区新店镇东界社区水田1.6634公顷、水浇地4.2203公顷、其他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