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的宪法立法进入新阶段,保障人权的宪法立法新发展带动了我国刑罚制度的进步。从刑罚实现过程的纵向进行考察,我国刑罚制度在制刑、量刑和行刑三方面都在贯彻宪法强化保障人权的要求;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二元界分的横向来看,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罚的许多条款均贯彻了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体现了刑罚制度的进步。未来我国刑罚制度将朝着刑罚轻缓化、刑罚人道化、行刑社会化和程序正当化的方向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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