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存在保护制度缺少体系化建设、保护水平难以对标国际标准、知识产权法院仍处于探索阶段发挥作用有限等问题。中国香港、上海自贸港(区),国外新加坡、美国和欧盟等自贸港(区)都实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模式,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上有较多成熟经验可供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应当加快自贸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化建设、切实提高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和逐步推进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机制化运作,以实现海南自贸港高水平与高标准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