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域是国家治理实践的基本单元,县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理想类型"中的县域社会治理,应是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稳定发展大局,有效促进传统与现代文明衔接,并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地系统性推进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好县域社会治理,应以构建城乡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一要通过增能赋权,提升县级政府治理能力;二要着力建章立制,保障县域治理实践创新;三要借助多元共治,优化县域社会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县域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经济建设与社会治理、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顶层制度设计与基层实践探索之间的关系,构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善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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