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责任失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真实现状,各种法律关系的不明晰导致高等教育的失序。高等教育秩序的构建,可借助新的治理理论"法权理论",依赖于新的章程"衡平法则",重申高校与政府以及其他各类主体的权责边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应以法权为中心,重点关注权利和权力等法现象,探寻法权主体的良性互动,在共同参与的理念下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通过制度和程序控制权力,并通过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等方式,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