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随着资源对一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影响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发展中国家开始从以出口资源换取外汇的经济发展战略逐步转向对资源出口的限制;而发达国家在自身储备战略资源的同时反对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出口实施限制,双方为资源保障措施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近期中欧焦炭出口配额贸易争端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产生的。本文拟以中欧焦炭出口配额争端为切入点,以GATT1994第20条(g)项和相关案例为依据,分析WTO体制下一国采取资源保障措施的法律条件以及中国焦炭出口配额的法律依据,以期为中国采取资源保障措施提供法律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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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