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是由我国过去的社会经济背景决定的,是符合过去历史条件的最优选择。可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政策不断完善,税收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实施,以个人为单位的纳税制度在我国的优势已然不再,本文将结合我国现状,分析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后我国纳税单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