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为由的医疗纠纷大量出现,使医疗服务中的告知选择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虽然我国在原《侵权责任法》中早就规定了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履行医疗告知义务,但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对医务人员医疗告知义务的履行完整度仍然产生了不少争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原《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其中对医务人员医疗告知义务的修改成为亮点之一,这一修改,不仅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进一步保障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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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