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7-2018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企业通过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债务治理效应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不同交易形式与期限结构的租赁融资,其债务治理有效性表现不一致。其中,直接租赁融资能显著控制企业代理成本并抑制企业投资无效问题,售后回租融资尽管能缓解企业代理问题,但不能明显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率。其他(通道式)租赁融资的债务治理效果不明显。短期租赁融资债务治理效果显著,而长期租赁融资不明显。因此,租赁业监管当务之急应规范融资租赁交易结构,引导售后回租回归租赁“本源”,优化租赁融资整体治理效率。

  • 单位
    河北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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