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互联网广告屏蔽软件的合法性问题成为德国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免费提供具有"白名单"功能的广告屏蔽软件是一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软件提供者和网站经营者的经营模式也决定了二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但在对各方利益进行衡量后可以发现,广告屏蔽软件并没有对网站经营者的利益和经营模式造成任何不正当的侵害。所以,提供广告屏蔽软件的行为是一种符合《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合法行为。德国的司法经验能够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