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17年《民法总则》的颁布,正式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民法典时代",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民法总则》的内容不仅顺应了当代中国的现实需要,具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而且它在借鉴法式民法典的基础之上,纳入了相对成熟的司法经验,其表现之一便是对民法渊源作了明确的规定。《民法总则》第十条的规定第一次将"习惯"正式确定为民法的法源之一,这无疑是我国民事立法进步的体现,有利于保持民法规则体系的开放性和适用的准确性。

  • 单位
    长春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