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常回家看看”规定为法定赡养义务。为了解老年人具体精神赡养需求及该条款在司法中的适用情况,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生效至今近9年的254个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案例进行抽样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农村老人精神赡养诉讼请求提出较少且形式单一;法院对精神赡养诉求多持肯定态度,但其具体内容立法并未完善;精神赡养义务人责任不明确,赡养义务的执行难以监督;判决结果不一,裁判文书质量参差不齐。针对研究结果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推动其立法完善,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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