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目的是加速许可速度,方式是主体集中,行政审批局是典型模式。行政审批局模式面临集中范围、专业能力、条块衔接、许可行为整合、信息系统、社会认知方面的问题,原因是条块结合体制的体系强制、行政许可与其他监管行为的一体性、中央为主制度供给体制对地方的制约性等。该项改革要坚持相对集中,避免绝对集中,发挥条与块、综合监管与专业行政、线上与线下许可的各自比较优势;修改《行政许可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将复数许可行为整合设置为综合许可,明确原行政机关在实质审查许可中的现场核查和事后监督检查职责。